廈門市2022年貸款貼息和貸款擔保補助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廈門市文化和旅游局關于促進文旅行業加快恢復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廈文旅規〔2022〕4號),現將2022年貸款貼息和貸款擔保補助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貸款貼息補助
(一)補助對象:旅行社、限額以上賓館飯店、A級旅游景區以及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場所、文化娛樂場所、營業性演出經營單位。
(二)補助標準:自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內發生的30萬元及以上銀行企業貸款(展期視為新增),按年化貸款利率1.5%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2個月,每家貼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三)申請材料:
1.2022年貸款貼息補助申請表(附件1)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4.銀行貸款合同復印件(或展期佐證材料)
5.銀行對賬單及回單原件
6.征信報告原件
上述申請材料均需一式兩份,每頁需加蓋單位公章。
二、貸款擔保補助
(一)補助對象:旅行社、限額以上賓館飯店、A級旅游景區以及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場所、文化娛樂場所、營業性演出經營單位。
(二)補助標準:自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內申請銀行企業貸款擔保并獲批的,給予擔保費率1%的保費補助,如果擔保費率低于1%的按照實際產生的擔保費用給予保費補助,每家僅限一次且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三)申請材料:
1.2022年貸款擔保補助申請表(附件2)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4.銀行貸款合同復印件
5.銀行對賬單及回單原件
6.征信報告原件
7.擔保合同復印件
8.擔保費用支出發票復印件
上述申請材料均需一式兩份,每頁需加蓋單位公章。
三、申請時間
2024年1月31日前
四、其他事項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和自然人不得享受本政策相關權益:
1.依法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
2.自2021年1月1日至申報之日受到市級及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除警告、通報批評以外的行政處罰的;
3.不按有關規定向國家、省、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經營和財務信息等統計資料的。
(二)對虛報冒領獎補資金的法人和自然人,市文旅局有權全額收回對其已撥付資金,且2年內不再受理其任何財政資金扶持項目的申報工作;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