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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羅湖區支持商貿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發布時間:2023-12-18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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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立足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支撐深圳市建設國際貿易中心、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推動羅湖在深港現代商貿合作中發揮更積極的作用,根據《深圳市羅湖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制定本工作措施。
第二條 本工作措施適用于在羅湖區依法正常經營,依法納稅或依法納入羅湖統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從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等商貿領域的企業、機構;支持重點商圈建設發展。
第二章 鼓勵批發企業集聚發展
第三條 引進重點批發業企業
針對礦產品、金屬、建材、化工產品、新材料、能源、食品、電子產品、家居家裝等重點領域,鼓勵引進世界500強、中國500強等龍頭企業。對新遷入或新設立的重點批發企業,可按條件享受落戶扶持,最高不超過1億元。
第四條 鼓勵批發企業做大做強
對轄區重點批發企業,按條件給予扶持,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第五條 鼓勵內外貿一體化企業集聚
對利用自身資源引導上下游企業在羅湖形成集聚的外貿型批發企業,按條件給予發揮引導作用的企業扶持。
第三章 鼓勵零售、餐飲、住宿企業集聚發展
第六條 引進重點零售業、餐飲、住宿企業
針對零售、汽車、電子產品、家居家裝等重點領域,鼓勵引進世界500強、中國500強等龍頭企業,支持拓展線下連鎖門店,擴大網絡銷售規模。對新遷入或新設立的重點零售、餐飲、住宿企業,可按條件享受落戶扶持,最高不超過1億元。
第七條 鼓勵零售、餐飲、住宿企業做大做強
對轄區重點零售、餐飲、住宿企業,按條件給予扶持,最高不超過400萬元。
第八條 鼓勵發展汽車展銷業務
(一)對新遷入或新設立的品牌汽車銷售企業,按條件給予扶持,每年扶持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二)對汽車銷售企業,按條件給予扶持,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三)對集聚汽車銷售的商城,按條件給予扶持,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四)對組織汽車新品深圳首發、新品快閃活動的機構和汽車銷售企業,按照實際投入的50%給予扶持,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九條 支持家居家電行業發展
對新遷入或新設立的品牌家居家電結算中心、直營銷售企業,按條件給予扶持。
第十條 鼓勵發展網絡零售和跨境電商業態
(一)對電商零售企業,按條件給予扶持。
(二)對獲得市級主管部門認定的跨境電商企業,開展海外獨立站、數字化應用、公共海外倉建設等項目的,按其獲得上級支持額度的50%給予扶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四章 全面優化營商生態環境
第十一條 支持企業入庫納統
對在羅湖區首次納入國家統計局統計網直報平臺(非轉專業)的限額以上的商貿業經營主體,符合條件的,一次性給予 5萬元獎勵。對納統第二年符合條件的,一次性給予 5萬元獎勵。
此條款同樣適用于其他行業企業,由相應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一次性給予 5萬元獎勵;對納統第二年符合條件的,一次性給予 5萬元獎勵。
第十二條 推動發揮商業品牌集聚效應
支持羅湖區商業綜合體、街區綜合運營主體吸引品牌企業。對于引進國內外知名品牌店、新業態店給予獎勵,符合條件的,每個獎勵5至20萬元,單個運營主體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第十三條 支持舉辦促消費活動
對深圳購物季、羅湖品牌購物節等重要消費活動的主辦方,按活動方案給予扶持,活動方案由區政府審定后執行。
第十四條 鼓勵創優評級
(一)對經中國連鎖經營協會、廣東省連鎖經營協會評定為“全國連鎖百強”“廣東連鎖50強”的單位,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
(二)對入選“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企業”的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
(三)對評定為“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商貿業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
(四)對經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評定為“AAAAA級物流企業”“AAAA級物流企業”“AAA級物流企業”的單位,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經市交通運輸局認定的市重點物流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
(五)對首次通過AEO(AuthorizedEconomicOperator)高級認證的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已獲得高級認證,復審后又再次獲得的,給予10萬元獎勵;
(六)對經商務部門評定為國家級、省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
本條適用于2023年1月1日后獲評的項目,同時獲得多個同一類別項目的擇其一申請獎勵。
第十五條 鼓勵外貿型企業創新發展
(一)對上一年度購買的出口信用保險的外貿企業,按實際發生保險費的45%給予扶持,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二)對于進入上一年度深圳市進出口前150強的羅湖企業,上年度在深圳市內新購置或自建倉庫用房作為自用倉庫的,按倉庫購置或自建價格的10%給予扶持,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在深圳市內租賃自用倉庫用房的,按其上一年度實際支付租金的50%給予租賃支持,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五章 支持重點商圈建設
第十六條 支持重點改造升級項目
對符合引導性商業業態升級需求的重點改造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金額的一定比例,最高給予1000萬元扶持。
第十七條 支持優質品牌開設重點門店
對獲得各地級市政府頒發的“老字號”,《米其林指南》三星、二星、一星,《黑珍珠餐廳指南》三鉆、二鉆、一鉆等具有顯著IP流量貢獻力的優質品牌在重點商圈開設門店給予一定租金補貼和落地扶持,扶持不超過5年。
第十八條 鼓勵重點引進品牌項目
對重點引進的在羅湖區設立獨立法人企業的零售、餐飲、住宿、文化等國內外知名品牌首店或旗艦店、概念店項目給予扶持。
(一)全國首店:零售企業符合條件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扶持;餐飲、住宿、文化企業符合條件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扶持。
(二)深圳首店或旗艦店、概念店:零售企業符合條件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扶持;餐飲、住宿、文化企業符合條件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扶持。
(三)支持舉辦首發首秀活動。對納入全區消費活動計劃,首店企業在羅湖舉辦的首發首秀活動,按其場租、設備、搭建、宣傳推廣等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
第十九條 支持商圈統籌運營管理
對受區政府委托負責重點商圈品牌營銷、綜合管理運營的企業予以資金扶持,推動商圈運營管理高質量發展。
(一)對企業舉辦的商圈品牌營銷、綜合管理運營活動給予經費支持。
(二)對新建或改造特色商圈(步行街)或夜間經濟示范街區的運營單位,按實際投入的25%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
(三)獲評5A級景區、國家級夜間經濟示范區或國家級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的,給予企業500萬元一次性獎勵;4A級景區的,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勵;3A級景區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深圳市特色文化街區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二十條 鼓勵商協會參與自治共治
區產業主管部門推動建立重點商圈自治共治管理體系。對上一年度在促進商圈在業態調整、內容優化、服務創新等方面作出積極貢獻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運營經費扶持。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措施所稱“以上”,包含本數;所稱“以下”,不包含本數。
第二十二條 本措施涉及的“上一年度”一般指申請之日的上一個完整自然年度,對新遷入或新設立的企業,也可以指申請之日前的12個月周期。2022年1月1日后新遷入或新設立企業可申請本措施的扶持,新遷入或新設立的企業應于遷入或設立之日起3年內提出申請。
第二十三條 本措施可與市級以上政策疊加享受,但與羅湖區其他同類優惠措施不得疊加享受,由企業自主選擇申報。
第二十四條 本措施由羅湖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措施自2023年5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7月12日。如遇上級政策或決策部署發生調整或外部經濟形勢出現重大變化,本措施將予以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