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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2年度技術攻關重大項目
發布時間:2022-07-31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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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內容
為進一步加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支持力度,增強我市高新技術產業核心競爭力,提升產業整體自主創新能力,打破重大關鍵核心技術受制于人的局面,加快實現科技自立自強,采取“揭榜掛帥”方式對我市高新技術產業重點領域、優先主題的關鍵技術攻關予以資助。
二、設定依據
(一)《深圳經濟特區科技創新條例》,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05 號;
(二)《關于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發〔2016〕7 號;
(三)《深圳市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 號;
(四)《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科技創新規〔2019〕1 號;
(五)《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圳市財政局,深科技創新規〔2019〕2 號;
(六)《深圳市技術攻關專項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科技創新規〔2020〕13 號;
(七)《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實施過程與驗收管理辦法(試行)》,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科技創新規〔2020〕14 號。
三、支持強度與方式
支持強度:有數量限制,受科技研發資金年度總額控制,單個項目資助強度最高不超過3000 萬元。
支持方式:事前資助,本批次首筆資助資金納入2022年度市級財政預算安排。
四、申請條件
申請技術攻關重大項目資助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單位應當是在深圳市或深汕特別合作區內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國家或者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發證年度為2019 年、2020 年或2021 年)以及上年度研發費用超過5000 萬元的龍頭骨干企業。企業牽頭申報的,2021 年度營業收入應在1億元以上(含1億元);
(二)采用聯合申報方式。鼓勵產學研用組成創新聯合體合作攻關,深圳市內外(含港澳)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業和社會組織等單位可作為合作單位參與項目;申請單位為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或2021 年度營業收入不足5億元的企業的,合作單位應有至少1 家在深圳市或深汕特別合作區內依法注冊的企業2021 年度營業收入在5 億元以上(含5億元);
(三)申請單位應當具有良好的研發基礎和條件(在深具備研發場地、設施、人員等條件)、健全的財務制度和優秀的技術及管理團隊,能提供相應的配套資金,項目自籌資金不低于申請的財政資助資金;申請單位為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項目自籌資金也應符合本規定(可由參與單位提供);
(四)項目負責人必須為申請單位的全時在職人員(應在申請單位購買社會保險),且項目完成年度不超過60周歲(1965 年1 月1 日后出生);項目組主要成員中申請單位人數不少于單個合作單位人數;項目組成員總人數(以申請書上填報數量為準,并應與可行性研究報告中項目組成員列表對應)的50%以上須在深圳購買社會保險;
(五)聯合申報應注意以下事項:
1.合作單位最多為4 家;
2.申請書中填報合作單位名稱并加蓋合作單位公章;
3.合作協議中應明確申請單位和合作單位的研發內容分工、知識產權分配等相關內容;
4.申請單位資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單個合作單位的分配比例,深圳市外單位作為合作單位的,不參與分配財政資助資金;
(六)本項目申請實行限項制,具體要求是:
1.申請單位為企業的,同一單位限牽頭申請1個本批次技術攻關重大項目;2021 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支出超過5 億元的企業不受此條款限制;
2.項目申請單位、合作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組主要成員均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誠信異常名錄和超期未申請驗收名單;項目負責人、項目組主要成員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驗收不通過名單;項目申請單位、合作單位不存在未在規定期限內退回財政資金的情形;
3.主持或者參與本批次項目決策咨詢、課題論證、編制指南的咨詢專家組成員不得申報本批次技術攻關重大項目;
(七)如果項目申請涉及科研倫理或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關問題,申請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
五、受理時間
網上填報受理時間: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21日(截止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