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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促進供應鏈創新發展若干辦法》2023年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3-25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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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促進供應鏈創新發展若干辦法》(廈自貿委規〔2023〕1號)、《關于修訂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促進供應鏈創新發展若干辦法的通知》(廈自貿委規〔2023〕6號),現將2023年廈門自貿片區促進供應鏈創新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
1.支持企業數字化改造提升
2.鼓勵發展數字化平臺經濟
3.鼓勵建設數字化創新實驗室
4.支持企業供應鏈融資
5.給予數字化重點項目貸款貼息
6.培育供應鏈核心企業
7.支持引進培養供應鏈人才
8.營造供應鏈行業發展氛圍
9.支持制定供應鏈管理及數字經濟標準
二、業務受理
1.申報期限
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24日。
2.申報程序
符合條件的相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就職員工,根據《2023年廈門自貿片區促進供應鏈創新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提交申報材料,由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經濟發展局(數字化促進局)負責收集有關申報材料,交第三方機構初審,經濟發展局(數字化促進局)復審,對必要項目組織專家評審,財政金融局確認無誤后撥付。
附件: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促進供應鏈創新發展若干辦法2023年資金申報指南
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管委會經濟發展局(數字化促進局)
2024年3月21日
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促進供應鏈創新發展若干辦法2023年資金申報指南
根據《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促進供應鏈創新發展若干辦法》(廈自貿委規〔2023〕1號)、《關于修訂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促進供應鏈創新發展若干辦法的通知》(廈自貿委規〔2023〕6號),現開展2023年廈門自貿片區促進供應鏈創新發展資金申報工作。申報時間: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20日,請符合條件的相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就職員工抓緊時間申報!
一、基本材料
1.2023年廈門自貿片區促進供應鏈創新發展資金申請表(附件1);
2.信用承諾書(附件2)。
二、項目要求
(一)支持企業數字化改造提升
1.申報要求:
企業開展供應鏈數字化管理、智慧物流倉儲、智慧港口、智慧監管等數字化、信息化提升的。
2.獎勵標準:
A.給予2023年度數字化、信息化投入12%的補助;
B.已獲得廈門市對2023年開展智能化技術改造項目補助的,在市級補助政策基礎上給予2023年智能化技術改造設備投入5%的獎勵;
上述A和B補助或獎勵不可重復適用,單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3.申報材料:
(1)申請按照獎勵標準A給予補助的提供:
①項目立項材料;
②由具備相關資質且無不良信用記錄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23年數字化、信息化投入專項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應分項列明用于數字化、信息化提升的硬件投入、服務器網絡資源采購投入、軟件開發工具投入等各項投入(不包括各級財政投入部分,人員投入、項目會議投入、項目差旅投入、專家費等不記入);
③項目數字化、信息化投入采購的軟硬件設備清單、發票、收據及相關的銀行轉賬憑證復印件等(按設備清單明細表所列順序排列,清單與發票、收據、轉賬憑證等須一一對應,并與專項審計報告審計項目一致);
④2023年度納稅證明(由稅務部門開具)。
(2)申請按照標準B給予獎勵的提供:
①獲得廈門市對2023年開展智能化技術改造項目補助的申請材料復印件及獲得補助的公示、批復等文件以及轉賬憑證復印件等;
②2023年度納稅證明(由稅務部門開具)。
(3)除了按以上要求提供申報材料,廈門自貿委經濟發展局組織專家小組對企業數字化改造提升項目進行評審。
(二)鼓勵發展數字化平臺經濟
1.申報條件:
企業建設供應鏈綜合服務平臺、貿易數字化平臺、數字供應鏈平臺、智慧物流平臺、網絡貨運平臺等數字化綜合服務平臺。對軟硬件設備投入達到200萬元(含)以上(不包括各級財政投入部分),且年度服務用戶數不低于20家的。
2.獎勵標準:
按照平臺軟硬件設備投入的30%予以補助,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有效提升行業上下游企業在供應鏈各節點上的協同效率、平臺交易規模達到100億元以上且效果突出的,根據行業特性、交易規模、帶動效應、經濟貢獻等給予相應政策支持。
3.申報材料:
(1)項目立項材料;
(2)由具備相關資質且無不良信用記錄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分項列明2023年項目軟硬件設備投入(不包括各級財政投入部分);
(3)項目研發投入采購的軟硬件設備清單、發票、收據及相關的銀行轉賬憑證復印件(按設備清單明細標所列順序排列,清單與發票、收據、轉賬憑證一一對應,并與專項審計報告審計項目一致);
(4)2023年平臺20家以上(含)用戶的服務合同、平臺運營情況證明材料(如相關收入證明和銀行流水等);
(5)2023年度納稅證明(由稅務部門開具)。
(6)除了按以上要求提供申報材料,廈門自貿委經濟發展局組織專家小組對企業數字化平臺進行評審。
(三)鼓勵建設數字化創新實驗室
1.申報條件:
鼓勵各供應鏈企業加大技術創新和研發投入,加快供應鏈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升級,鼓勵企業應用5G、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建設供應鏈創新與應用實驗室的。
2.獎勵標準:
經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評審合格的,給予投入金額50%的一次性獎勵,單家不超過50萬元。
3.申報材料:
(1)項目立項材料;
(2)2023年獲得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評審合格認定材料;
(3)由具備相關資質且無不良信用記錄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應分項列明2023年用于該項目數字化、信息化提升的硬件投入、服務器網絡等資源采購投入、軟件開發工具投入等各項投入(不包括各級財政投入部分,人員投入、項目會議投入、項目差旅投入、專家費等不記入);
(4)項目數字化、信息化投入采購的軟硬件設備清單、發票、收據及相關的銀行轉賬憑證復印件等(按設備清單明細表所列順序排列,清單與發票、收據、轉賬憑證等須一一對應,并與專項審計報告審計項目一致);
(5)2023年度納稅證明(由稅務部門開具)。
(四)支持企業供應鏈融資
1.申報條件:
鼓勵廈門自貿片區內供應鏈企業規范、創新開展供應鏈業務,爭取持牌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監管機構認可的類金融機構授信、融資支持。對廈門自貿片區內企業的人民幣應收賬款質押、貨物(倉單)質押貸款供應鏈金融業務的。
2.獎勵標準:
按貸款金額給予借款人1%年化利率貼息,單家企業每年貼息不超過100萬元。對于以貨物(倉單)質押融資(含信用證和銀行承兌匯票)的,再按實際融資金額給予借款人年化0.5%的貨物監管和倉儲費用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借款人每年實際支付的貨物監管和倉儲費用之和,每家企業每年補貼金額最高20萬元。
3.申報材料:
(1)申請對人民幣應收賬款質押、貨物(倉單)質押貸款供應鏈金融業務的,需提供補貼申請表、借款合同及質押合同復印件、入賬憑證及付息憑證復印件;申請貨物(倉單)質押融資的,需在上述材料基礎上補充提供倉儲監管合同復印件、倉儲監管費用憑證及發票復印件;
(2)2023年度納稅證明(由稅務部門開具)。
(五)數字化重點項目貸款貼息
1.申報條件:
被政府部門列入國家、省、市、廈門片區數字化建設重點項目,2023年企業已完成立項且獲得銀行貸款,貸款用于該項目建設的。
2.獎勵標準:
對2023年企業通過貸款支付的利息給予貸款貼息,貼息利率根據項目合同貸款年限,按2023年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確定,貼息比例分別按照國家、省、市廈門片區四個級別給予90%、80%、70%、50%的支持,單家企業每年貼息不超過100萬元。
3.申報材料:
(1)項目立項材料;
(2)企業獲得國家、省、市、廈門片區相關政府部門認定的數字化建設重點項目證明材料;
(3)銀行貸款合同等獲得貸款證明材料復印件,如存在銀行貼息等合同未體現的情況應當如實提供相關材料;
(4)企業2023年支付的貸款利息銀行流水明細等憑證復印件;
(5)貸款用于項目建設的佐證材料,如項目貸款合同、項目可行性報告、項目專審報告(含項目進展情況、項目投入等)、流水支付憑證等;
(6)2023年度納稅證明(由稅務部門開具)
(六)培育供應鏈核心企業
1.申報條件:
企業在廈門自貿片區入選廈門市供應鏈創新與應用試點企業、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試點企業、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企業的。
2.獎勵標準:
(1)入選廈門市供應鏈創新與應用試點企業,給予10萬元/家一次性獎勵;
(2)入選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試點企業,給予20萬元/家一次性獎勵;
(3)入選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企業,給予50萬元/家一次性獎勵;
3.申報材料:
符合條件的企業登陸“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管理委員會”(http://ftz.xm.gov.cn/)-“免申即享”模塊,即可直接享受。
(七)支持引進培養供應鏈人才
1.申報條件:
對廈門自貿片區企業新引進供應鏈高端人才,按照目前我市及片區人才獎勵辦法予以個稅返還。對獲得當年或上一年度APICS CPIM、CSCP、CLTD、SCOR、ISM CPSM、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SCMP等任一種認證的供應鏈人才的。
2.獎勵標準:
給予1萬元/人·證的一次性獎勵。
3.申報材料:
(1)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前獲得相應認證證書的人員,可由所在企業統一提交或個人自主提交申報材料,獎勵發放至個人賬戶。
(2)申請人需提供補貼申請表(含承諾內容)、相應證書復印件,申請日期前半年社保繳交記錄及有效勞動合同復印件。
(八)營造供應鏈行業發展氛圍
1.申報條件:
鼓勵支持企業和院校進行產學研結合,支持協會、高校、專業機構設立供應鏈專家智庫,舉辦供應鏈年會、行業論壇、沙龍、圓桌會議、公共培訓、展會等供應鏈活動。對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活動,由廈門自貿片區內生產經營的主體舉辦的,或由廈門自貿片區外的主體舉辦且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參與主辦、承辦或指導的,經事先向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經濟發展局(數字化促進局)報備的。
2.獎勵標準:
按實際支出給予20%的補貼,單次活動補貼不高于100萬元。
3.申報材料:
申報沙龍、論壇補貼的,需提供補貼申請表、活動通知及方案、參會人員簽到材料、活動照片(照片需能夠體現論壇主題)、媒體報道等證明材料,場地及設備租賃合同或協議及費用發票復印件、銀行匯款證明復印件,委托第三方承辦的活動還需提供委托合同或協議(須列出費用明細);申報行業指數編制補貼的,需提供補貼申請表、指數編制投入第三方專項審計報告。
(九)支持制定供應鏈管理及數字經濟標準
1.申報條件:
2023年作為第一企業起草單位參與制定區塊鏈、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數字技術標準以及供應鏈管理標準的。
2.獎勵標準:
(1)按照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和10萬元的獎勵;
(2)已獲得廈門市制定標準獎勵的,可疊加使用。
3.申報材料:
(1)2023年經國際、國家或行業標準化工作主管機構正式頒發的標準文本復印件及第一起草單位證明材料;
(2)2023年度納稅證明(由稅務部門開具)
三、申報注意事項
(一)本辦法所涉及的扶持政策,除特別說明外,與市、區其他政策重復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兌現。
(二)本辦法所涉及的扶持經費由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負責受理和兌現,按照財權、事權相統一原則由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承擔。
(三)除“扶持措施”第8條外,本辦法扶持對象為在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生產經營的供應鏈相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就職員工。
(四)已享受上述扶持政策的企業被發現采用弄虛作假手段騙取扶持資金的,取消享受扶持政策資格,按規定收回已兌現的資金,并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五)本指南由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
1.《2023年廈門自貿片區促進供應鏈創新發展資金申請表》;
2.信用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