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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4年度藝術品專項扶持計劃(重大藝術品拍賣活動資助)申報指南
發布時間:2024-04-01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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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設定依據
(一)《關于加快推進藝術品產業創新發展建設國際藝術品拍賣中心的若干措施》(深文規〔2022〕6號);
(二)《深圳市推進藝術品產業創新發展建設國際藝術品拍賣中心扶持計劃操作規程》(深文規〔2023〕5號);
(三)《深圳市文化和體育產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文規〔2020〕2號)。
二、支持對象
本扶持計劃資助對象是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含深汕特別合作區)從事藝術品經營活動的獨立法人實體(已在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網上申報系統注冊并提交基本信息,經審核認定為文化產業經營單位)。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為具有一定規模和影響力的重大藝術品拍賣活動主辦單位或實際承辦單位(同一拍賣活動的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不能同時申報)
(二)拍賣活動在深圳舉辦,舉辦時間距申報通知發布之日不超過2年。
(三)拍賣活動管理規范、組織安全有序,拍品不低于500件。
(四)拍賣活動對培育和發展深圳藝術品拍賣市場具有良好的導向意義或重大促進作用。
四、資助方式、數量及范圍
(一)資助范圍:對舉辦拍賣活動場地租賃費、會務費、宣傳推廣費用、安保費等費用予以資助。費用發生時間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資助方式及數量:事后資助,有數量限制,受資金年度總額限制。
(三)資助標準:按不高于實際支出費用30%予以資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同一申報主體每年只能申報1項拍賣活動的資助。
五、申報材料
(三)網上申報
登錄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網上申報系統,點擊“項目申報”,選擇“網上申報”欄目中的“藝術品拍賣中心扶持計劃—重大藝術品拍賣活動”,在線填報申報書并按系統提示要求上傳相關附件。
(四)書面材料提交
系統初審通過后,提交如下紙質材料:
1.通過系統下載打印的申報書紙質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3.申報單位近三年(2021-2023)會計報表的審計報告復印件(需有備案二維碼)。
4.稅務部門提供的近三年(2021-2023)納稅證明。
5.拍賣活動相關費用明細表(開支項目、預算、實際支出、支付時間、憑證號、頁碼編號等)及附件(合同、發票、記賬憑證、銀行回單及其他能夠證明費用真實性的有效憑證)。
6.申報單位房屋產權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
7.申報單位及所申報的拍賣活動介紹,包括但不限于:申報單位主營業務及行業地位,申報的拍賣活動基本情況,產生效果,關鍵數據等(格式自擬)。
8.與申報相關的背景資料、宣傳材料、資質證明、獲獎證書、新聞報道等證明文件。
9.其他有助于進一步介紹申報單位和所申報活動有關情況的相關補充材料(申報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如無可不提供)。
以上材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外均驗原件存復印件,復印件按A4紙型制作,雙面打印,編排目錄頁碼并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封面加蓋公章,整本側面加蓋騎縫章。
六、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二)受理時間:
網上填報受理時間:2024年4月8日至4月22日18:00。
初審結果發布時間:2024年5月16日前,由申報系統反饋初審結果信息。
(三)書面材料受理地點:通過初審的企業根據系統信息要求的時間和地點,按本指南第五項指引提交書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七、決定機關
深圳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八、申報和審核程序
網上申報——網上初審——提交書面材料——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組織專家評審——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委托財務審計——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黨組會議審議——社會公示——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下達資金計劃——撥付資助經費。
九、其他相關事項
(一)我局沒有和任何中介機構合作,也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代理資金申報事宜,請項目申報單位自主申報。我局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與評審,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申報主體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未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無逾期未辦理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項目。
(三)申報企業在專項資金的申報、使用、審核、管理等過程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將按專項資金管理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并視情節輕重列入專項資金失信名錄或風險提示名單,向市相關財政資金管理部門予以通報:
1.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的;
2.拒不執行信息報告制度的;
3.違反規定多頭申報財政資金資助的;
4.其他違反專項資金管理制度的行為。